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苏尼特右旗2号集群37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工程资质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1 18:37:59

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苏尼特右旗2号集群37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工程资质变更

专用资格变更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以准入评价当年计算)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行业必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必须具有国家有关单元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必须具有国家有关单元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7、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b、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担任过至少2个与本工程相关的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8、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指派人员进场,核心管理团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说明理由,提供证明,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更换,且更换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业绩等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指派人员水平。

9、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按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4.1“通用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和4.2“专用资格要求”1、2、3、4条条款的要求。4.2“专用资格要求”的其他条款则要求联合体的其中一个成员满足即可。

注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